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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及相关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 文章来源:承包商会

各会员企业:

在对外承包工程投(议)标核准取消并采用项目备案管理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以及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的要求,及时掌握会员企业参与项目投(议)标情况,为后续开展项目协调、专家评审、市场及企业推荐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发挥好我会的协调服务职能,维护行业经营秩序,承包商会七届四次会长会议和七届三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及协调推荐办法(试行)》(附件一,以下简称《备案及协调办法》),对企业项目备案和我会项目协调推荐工作进行规范。

《备案及协调办法》规定,会员企业在参与境外项目投(议)标前应及时向承包商会进行项目备案(具体备案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我会在收到项目备案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出具书面支持意见函,并为企业开展投(议)标、保函、项目评审、融资保险等方面工作提供支持。请各会员企业按照《备案及协调办法》的要求,提前做好对外承包工程及相关投资项目备案等方面的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会相关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我会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工程与投资部:周婷

电话:010-81130053 传真:010-81130002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操敏 

电话:010-81130156  传真:010-81130010

附件1:备案及协调办法.docx

附件2:对外工程项目备案流程.docx